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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扭工具使用管理办法
时间: 2016-08-14 浏览次数:2280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扭力扳手、定扭矩枪及扭矩检定仪点检、操作、维护的方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扭矩的监视、测量用扭力扳手、定扭矩枪(含气压)以及扭矩检定仪的

1   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扭力扳手、定扭矩枪及扭矩检定仪点检、操作、维护的方法。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的扭矩的监视、测量用扭力扳手、定扭矩枪(含气压)以及扭矩检定仪的管理(气动枪等工具不在本管理范围)。

3    术语和定义
3.1扭矩检定仪:是用于检测、校正扭力扳手示值准确性的仪器。

4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5   职责
5.1 操作者负责扭力扳手、定扭矩枪的点检、使用和日常校正、维护。
5.2 巡检负责扭力扳手校正、点检的监督和验证扭力扳手、定扭枪的示值稳定性。
5.3 计量器具管理员负责对扭矩检定仪进行日常点检及扭力扳手的不定期送检。

6   程序
6.1 公司涉及扭矩管理的工具、计量器具、设施等包括气动枪、扭力扳手、定扭矩枪、气压表、气源、扭矩检定仪等,其中扭力扳手包括定扭力扳手(作业员)和表盘式扭力扳手(一般为巡检用)。
6.2 点检
6.2.1 扭力扳手的点检要求
6.2.1.1      目视扭力扳手各组成部位是否有锈蚀或异常的现象及扭力扳手的清洁情况。
6.2.1.2      检查扭力扳手各组成部件是否完好无缺。
6.2.1.3      检查扭力扳手刻度线是否清晰识别标称值。
6.2.1.4      检查扭力扳手调值旋钮或指针(表盘式扭力扳手的指针能否归零)能否正常调到预定值。
6.2.1.5      检查扭力扳手扭力锁紧旋钮能否锁紧。
6.2.1.6      检查扭力扳手连接套筒的头部是否磨损严重而造成影响扭力的调整。
6.2.1.7      检查扭力扳手的标识及其内容是否齐全(标识内容至少包括扭力扳手编号、合格号、工位扭力范围、检定有效期等)。             
6.2.1.8      发现以上内容有异常的扭力扳手应立即停止使用、隔离标识,并及时报告给归口管理人员。
6.2.2 定扭矩枪的点检要求
6.2.2.1      目视定扭矩枪各组成部位是否有锈蚀或异常的现象及定扭矩枪的清洁情况。
6.2.2.2      检查定扭矩枪各组成部件是否完好无缺。
6.2.2.3      检查定扭矩枪使用的气压是否正常。
6.2.2.4      检查定扭矩枪连接套筒的头部是否磨损严重而影响扭力。
6.2.2.5      检查定扭矩枪的标识及其内容是否齐全(标识内容至少包括扭力扳手编号、所用工位、工位扭力范围、以及检定有效期等)。
6.2.2.6      发现以上内容有异常的应将定扭矩枪立即停止使用、隔离标识,并及时报告给归口管理人员。
6.2.3 扭矩检定仪的点检
6.2.3.1      目视扭矩检定仪各组成部门位是否有锈蚀或异常现象,并检查其清洁情况。
6.2.3.2      检查扭矩检定仪各组成部门件是否完好无缺;
6.2.3.3      检查扭矩检定仪各连接部门位的连接是否牢固,连接部门位是否有破损等异常现象;
6.2.3.4       检查显示扭距值后能否准确回到原位;
6.2.3.5      检查各润滑部门位的润滑是否良好;
6.2.3.6      检查丝杆是否能正常摇动;
6.2.3.7      检查扭矩检定仪的标识及其内容是否齐全,查看检定合格的有效时间是否过期;
6.2.3.8      对有以上内容异常的扭矩检定仪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隔离,报计量管理员处理。
6.3 校正----指的是定扭力扳手使用前利用扭矩检定仪进行的校正
6.3.1 装配线当日需使用的定扭力扳手必须在作业前校正完成;
6.3.2 校正定扭力扳手前必须点检确认定扭力扳手和扭矩检定仪动作是否正常(同时检查扭矩检定仪是否在检定的有效期内),并作好点检记录;
6.3.3 按扭矩检定仪操作与维护规范的要求进行校正操作。
6.3.4 当定扭力扳手校正值与调整值不符时,需调整后再进行校正,直至符合要求。
6.3.5 当发现扭力扳手存在异常时必须立即报告当班组长、巡检或计量器具管理人员处理;计量器具管理人员对不合符的扭力扳手立即送检。
6.3.6 扭力扳手校正后必须在“扭力扳手校正记录表”上认真做好记录,各种扭力扳手校正记录的校正值、扭力扳手编号必须清楚、准确;
6.3.7 巡检人员每日按1—2次对操作者使用的扭力扳手进行抽检校正,发现不合格者予以指出或培训。
6.3.8 表盘式扭力扳手一般只进行点检归零,不做校正;定扭枪也不做校正,由巡检利用表盘式扭力扳手对使用后的前10件产品进行确认,稳定后方可进行正常装配。
6.4使用
6.4.1 操作者开班前、当装机扭力要求发生变化时要对定扭力扳手进行点检、校正并做好记录;对于定扭枪按5.2.2和5.3.7的规定执行。
6.4.2 操作者校正时班组长应监督校正工作。
6.4.3 装配班组长应对定扭力扳手的使用状态合格进行确认。
6.4.4 定扭力扳手完成以上工作内容后方可用于装配生产现场;
6.4.5 当装机扭力要求发生变化时要对定扭力扳手进行重新校正并做好记录。
6.4.6 操作者对发动机装配有力矩要求的部位进行扭力拧紧时,应分两次进行拧紧:第一次进行预拧紧,即均速旋转扭力至扭力扳手要求的力矩值附近,而未听到扭力扳手“嗒”的响声;第二次均速旋转至“嗒”的响声时方为达到工艺要求力矩值。严禁不按规定快速打紧力矩,严禁用扭力扳手进行击打。
6.4.7 巡检人员对生产现场使用的扭力扳手校正进行检查控制,检查看生产线的扭力扳手是不是全部都校正了。                                                                                                                                           
6.4.8 巡检人员对作业现场扭力扳手进行抽查,验证扭力扳手示值的稳定性。
6.4.9 巡检人员对定扭枪使用过程的巡回检查确认,每次不得少于10件。
6.5 定扭矩枪气压的管理
6.5.1 对于定扭枪使用的工位必须配备气压表;
6.5.2 作业员在点检定扭矩枪时必须对气压情况进行点检;
6.5.3 巡检在确认定扭矩枪的扭力值时必须对气压的变化进行确认和记录;
6.6 统计分析控制
6.6.1  对关重工序的扭力控制情况和定扭枪扭力控制情况以及定扭枪的气压变化情况要利用统计技术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控制;
6.6.2 对扭力的管理情况,每月由巡检形成总结和相应的整改意见。
6.7 本文件涉及记录保存期为1年。

7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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